个人资料
个人简介李周仁,女,重庆人,副教授。先后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法学系和中国政法大学哲学系,获哲学学士和法学学士学位。主讲 《商法》、《法律实务实训》、《证据学》、《税法》、《合同法》《公司法专题研究》等课程。 研究领域及方向: 企业法与公司法、财税法规研究、律师制度与实务 学术成果: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《浅论著作权被授予人诉权之限制》、《浅谈物业管理中人性化理念》、《预售商品转让的立法缺位》等,主持校级课题一项、参与省级、校级课题4项。主编、独编教材4部,参编教材3部,获教育部社科司、“两课”、“精彩一课”法律类第一名、陕西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,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优秀教师、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、长安大学教学评估先进个人三等奖、长安大学“师德”演讲比赛三等奖等多项奖励,指导“互联网+”并多次获得校级银奖。 社会职务 教师
研究领域 企业法与公司法、财税法规研究、律师制度与实务
开授课程本科生: 《商法》、《法律实务实训》、《证据学》、《税法》、《合同法》 研究生: 《公司法专题研究》 科研项目论文 《浅论著作权被授予人诉权之限制》、《浅谈物业管理中人性化理念》、《预售商品转让的立法缺位》
科技成果荣誉奖励主持校级课题一项、参与省级、校级课题4项。主编、独编教材4部,参编教材3部,获教育部社科司、“两课”、“精彩一课”法律类第一名、陕西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,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优秀教师、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、长安大学教学评估先进个人三等奖、长安大学“师德”演讲比赛三等奖,指导“互联网+”并多次获得校级银奖。 工作经历1987年7月至今,长安大学教师岗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