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志 教授

人文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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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位: 硕士

毕业院校: 西北政法大学

邮件: 2237223206@qq.com

电话:

出生年月: 1965-07

办公地点: 陕西西安南二环路126号

个人资料

  • 学院: 人文学院
  • 性别:
  • 出生年月: 1965-07
  • 职称: 教授
  • 学位: 硕士
  • 学历: 硕士
  • 毕业院校: 西北政法大学
  • 联系电话:
  • 电子邮箱: 2237223206@qq.com
  • 通讯地址: 陕西西安南二环路126号
  • 邮编: 710063
  • 传真:
  • 办公地址: 陕西西安南二环路126号
  • 教育经历:


    1.1988年7月,本科,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系;

    2.2003年7月,硕士,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。

个人简介

 法学教授,硕士生导师,现任法学系主任。

社会职务

担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理事;陕西环境资源法学会常务理事;陕西省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;陕西省婚姻法研究会理事;西安市铁路中院廉政督察员。

研究领域


    环境资源法学、民商法学、刑法学

开授课程


    环境资源保护法学、刑法学(一)、民法学(三)等

科研项目

    部分课题

1.西北地区能源开发生态保护长效机制研究,教育部

2. 我国程序法律制度,教育部

3. 陕西能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研究,陕西省社科联

4、陕西高校“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报告”,教育部

5、和谐社会视野下的中国动物福利立法研究,司法部

6. 生态保护效益补偿法律机制研究,长安大学


论文

    长期从事法学教育研究,公开发表论文30余篇,部分论文:

1.论单位犯罪中单位成员的刑事责任,2009年10月,《河北法学》;

2.行政追偿制度探究,2005年10月,《中国行政管理》;

3.文物犯罪中的界定,2005年2月,《宁夏社会科学》;

4.藏族传统宗教思维方式的评价与变革,2009年3月,《青海民族学院学报》;

5.清政府管辖西藏地方的立法制度评述,2006年2月,《青海民族研究》;

6.我国西部土地荒漠化防治的法律对策,2009年6月,《甘肃社会科学》;

7.当事人应否纳入伪证主体的刑法歉抑分析,2008年10月,《人民检察》;

8.西部地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述略,2006年3月,《青海民族学院学报》.



    主编和参编著作10部,部分著作:

1.《西北地区能源开发生态保护长效机制研究》专著,2015年9月,陕西人民出版社
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全书》副主编,2008年6月,陕西人民出版社

3.《刑法学》2005年9月,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,副主编

4.《环境资源法学》2006年9月,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,副主编


科技成果

荣誉奖励

1.2023年获陕西省人社厅调研报告三等奖

2.2017年获陕西省高校优秀成果二等奖

3.2016年获长安大学最满意教师

4.2006年“程序法律制度”评为《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教学示范片

5.2002年获教育部精彩一课

6.2002年获陕西省精彩一课一等奖

工作经历


  1.1988年7月-1995年5月,西安工业大学;

  2.1993年5月至今长安大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