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周仁 副教授

人文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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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位: 哲学学士学位、法学学士学位

毕业院校: 陕西师范大学、中国政法大学

邮件: tevsxtu@chd.edu.cn

电话: 13572849343

出生年月: 1966-01-08

办公地点: 长安大学

个人资料

  • 学院: 人文学院
  • 性别:
  • 出生年月: 1966-01-08
  • 职称: 副教授
  • 学位: 哲学学士学位、法学学士学位
  • 学历: 双学士
  • 毕业院校: 陕西师范大学、中国政法大学
  • 联系电话: 13572849343
  • 电子邮箱: tevsxtu@chd.edu.cn
  • 通讯地址: 西安市雁塔区世家星城一期20号楼
  • 邮编:
  • 传真:
  • 办公地址: 长安大学
  • 教育经历:

    1983年9月-1987年7月 陕西师范大学 哲学专业

    1991年9月-1993年7月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专业



个人简介

李周仁,女,重庆人,副教授。先后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法学系和中国政法大学哲学系,获哲学学士和法学学士学位。主讲

《商法》、《法律实务实训》、《证据学》、《税法》、《合同法》《公司法专题研究》等课程。

研究领域及方向:

企业法与公司法、财税法规研究、律师制度与实务

学术成果:

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《浅论著作权被授予人诉权之限制》、《浅谈物业管理中人性化理念》、《预售商品转让的立法缺位》等,主持校级课题一项、参与省级、校级课题4项。主编、独编教材4部,参编教材3部,获教育部社科司、“两课”、“精彩一课”法律类第一名、陕西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,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优秀教师、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、长安大学教学评估先进个人三等奖、长安大学“师德”演讲比赛三等奖等多项奖励,指导“互联网+”并多次获得校级银奖。


社会职务

教师


研究领域

企业法与公司法、财税法规研究、律师制度与实务

开授课程

本科生:

《商法》、《法律实务实训》、《证据学》、《税法》、《合同法》

研究生:

《公司法专题研究》



科研项目

论文

《浅论著作权被授予人诉权之限制》、《浅谈物业管理中人性化理念》、《预售商品转让的立法缺位》

科技成果

荣誉奖励

主持校级课题一项、参与省级、校级课题4项。主编、独编教材4部,参编教材3部,获教育部社科司、“两课”、“精彩一课”法律类第一名、陕西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,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优秀教师、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、长安大学教学评估先进个人三等奖、长安大学“师德”演讲比赛三等奖,指导“互联网+”并多次获得校级银奖。



工作经历

1987年7月至今,长安大学教师岗位。